2017年2月17日上午,孟津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国强在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法院工作报告。

过去的五年,是县法院砥砺奋进、稳步提升的五年。面对诸多困难、诸多挑战,院党组团结带领全院干警,迎难而上、顺势而为,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与全县发展大局同频共振;始终自觉接受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殷切期盼;始终立足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步,为未来长足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连续三年被授予全市法院年度工作先进集体并荣立集体三等功,连续五年被授予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集体,连续十五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殊荣,小浪底法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先后有38个集体和185名个人受到上级表彰。特别是2016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这在全市法院系统和孟津县尚属首家。省法院主要领导多次莅孟视察调研,并对我院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3476件,结案12227件,分别比上个五年增长了37.5%和42.3%。2016年新收案件3790件,结案3440件,较2012年分别增长了78.2%和74.1%。法官年人均办案数由72件增加到137件。
履行司法职能,服务全县发展大局有新作为。
能动司法服务社会发展。成立涉企事务综合协调服务中心,办理涉企纠纷2695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37亿元。开展“一企一法官”活动,编发《企业经营风险防范38条》2000余册;对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27名犯罪分子从重处罚;办理破产等案件16起,帮助“僵尸企业”破茧重生。在全省率先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审结全市首例污染环境刑事案件,对65名盗掘古墓葬、滥伐林木的犯罪分子从严惩处;审查并强制执行环保部门处罚决定14件。开辟涉农案件绿色通道,编发涉农职务犯罪案件警示录,审理民生案件3804起,为813名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220.5万元,为197名特困申请人发放执行救助金312.8万元,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427件,判刑1585人。其中,审结涉黑、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3件68人,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408件443人,非法行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8件23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68件73人,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53件,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47人,依法对547名偶犯、初犯、少年犯判处非监禁刑。
民生为本促进社会和谐。创新开展“一站一员”指导民调工作,500余起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扎实推进诉调对接工作,2016年7月份以来成功调处纠纷138件,当场履行57件;审结婚姻家庭、赡养等家事纠纷2090件,315个濒临破裂的家庭破镜重圆、言归于好;深入田间地头、乡村社区巡回办案685次;5783起案件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监督支持促进依法行政。受理行政案件137件,结案133件,办结国家赔偿案件4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38件;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33次,对700余名执法人员进行业务指导;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提高了12个百分点;全面实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妥善办结相关案件40件,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题。五年来实际执结案件2443件,同比增长70.51%,结案率提高了48.7个百分点,涉执信访率下降了35.8个百分点,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实质性进展。2016年被省法院授予执行工作先进单位。坚持“一高一低一稳定”基本工作思路,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信息平台优势,与全国3000多家银行、公安、房管等部门联网;利用各类信息平台发布失信人名单2980人次,限制出行17人;拘留426人,判刑22人,216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生效裁判;率先开通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传拍品285件,成交金额3279.16万元。
落实司法为民,回应群众期待关切有新举措。
丰富创新服务形式。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2015年5月份以来,共登记立案4952件,其中当场立案4853件,当场立案率98%,基本解决了“告状难”。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和审判流程短信提示平台,公开院长、副院长和办案法官联系方式,努力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创新联系群众方式,在3个派出法庭设置“当事人留言板”,方便群众有事找法官,受到省法院主要领导充分肯定。开展送法进乡村、进景区、进工地等普法活动173次,受到普遍欢迎。
倾力保护特殊群体。注重军人军属权益保护,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126次,办理涉军维权案件32件,依法对阻碍军事行动的周某某等2人从重判处,服务保障国防军队建设。注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办理各类涉少权益纠纷217件,坚持上好“开学第一堂法制课”,开展校园送法活动45次,派驻法制副校长19人,发放“普法口袋书”2000余册,引导近万名孩子学法懂法、保护自己。注重弱势群体权益保护,连续八年开展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为农民工讨回工资款2156余万元,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维权案件913件,引导建立规范诚信的劳动力市场秩序。先后有两起案件入选全省涉农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持续深化司法公开。投资300余万元建成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和案件信息电子查询平台,将所有审判庭全部改建成“三同步两公开”数字化审判庭,公开流程节点信息1.3万余条,裁判文书8951份,庭审直播659场,编发手机报228期,发布微博、微信1517条,召开新闻发布会9次,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27次,促进司法活动文明规范。
严格内部管理,促进法院科学发展有新保障
干警政治素质不断提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干警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开展“大走访、听民声、转作风”活动,邀请村干部、案件当事人上党课,干警群众观念明显提升。开展“讲政治、守规矩、话担当”“我与纪律规矩”等一系列大讨论活动,干警“四个意识”明显增强。组织参观焦裕禄纪念馆、包公司法文化博物馆,开展初任法官宣誓和向邹碧华、陈海发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干警司法良知和职业尊荣感持续提升。
干警司法能力不断增强。组织法律讲堂、业务培训1363人次,进行业务知识考试327人次,开展学术研讨活动15次,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调研文章35篇,干警理论素养有新提高。经常性开展“案件质效提升攻坚”、庭审观摩和文书评查活动,先后评选出办案标兵、调解能手48人次,优秀裁判文书97份,公开晾晒瑕疵文书12份,评查卷宗14863册,干警业务能力有新增强。坚持实行审判质效、审务督察、信访和研究室工作“四个通报”制度,发布情况通报105期,各项工作有效落实。持续开展“全员述职”活动,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日渐浓厚。
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两个责任,为法院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始终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握在手中,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主体责任承诺书,细化任务,传导压力。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反思和纪律作风整顿活动,聘请20名廉政监督员,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20000余份,上廉政党课12次,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22次,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17次,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38次,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不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发布督查通报258期,处置群众举报问题31个,23人被诫勉谈话,有效改进了司法作风。连续十三年没有发生严重违纪情况。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有新成效。
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全县发展大局中去统筹、去谋划,确保县委决策部署在法院落地生根。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先后就执行、信访、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向县委专题汇报,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成立代表、委员联络之家,通过手机报、微信等自媒体平台通报法院工作,在微信平台设置代表、委员联络互动模块,随时收集意见建议,专人负责反馈办理,自觉接受监督评价。主动上门走访代表、委员513人次,收集到意见、建议76条,积极改进法院工作。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340人次,开展专题调研、专项视察活动179人次,赢得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支持认同。认真落实司法民主,完成人民陪审员“双倍增”计划,陪审员参审案件10148件,参审率82.3%,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达权得到有效保障。
今后五年,是孟津实现“争进全市发展第一方阵、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的关键时期。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一个目标、三个定位、六大战略”总体发展思路,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着力于服务发展大局,着力于保障民生福祉,着力于推进司法改革,着力于加强自身建设,着力于提升司法公信,为孟津实现“争进全市发展第一方阵、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