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清晨六点,元旦节后第一天上班,天微微亮,孟津法院执行局20余名干警冒着雾霾天气驱车前往新乡执行一起特大标的涉民生案件。
原告洛阳某某有限公司诉被告新乡县某某服务专业合作社、杜某合同纠纷一案,经孟津法院判决,被告新乡县某某服务专业合作社、杜某未于判决生效后规定时间内向原告洛阳某某有限公司偿还116万元货款。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方拒不履行付款义务,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考虑到案件标的比较大,该院专门成立了由20余人组成的专案组前往新乡执行。
由于天气原因,当执行干警到达目的地新乡县被告单位时已临近中午,正值学生放学高峰期和饭点,准备出去吃饭的被执行人杜某恰巧与干警碰个正着,被执行人杜某遂开车逃窜。执行干警立即驱车追赶,经过一番惊心动魄的追逐,最终被执行人杜某被执行干警围堵抓获,并送往当地拘留所。
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政委王武伟介绍,春节前后,将抓住被执行人返乡有利时机,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集中突击执行一批民生案件。“老赖”让老百姓过不好年,法院就让他们在拘留所、监狱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