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日前,《新京报》刊登了一则关于网络公开预约送养孩子的报道,报道了个别QQ群内,活跃着一大批公开“送养”、“领养”人的事情。
记者还进入一个名为“圆梦之家”的QQ群,群内不时有成员发出“诚心领养一个男宝”、“领健康宝宝”等消息,群内气氛活跃。一位名为“广东待产宝妈”的群友发消息称:“送养宝宝,不知道性别,下个月预产期,希望领养方家庭条件可以给孩子好的生活和教育,夫妻感情好,性格脾气好,收养后能视如己出。”消息一出,马上有数名群友询问。
而对于送养原因,“广东待产宝妈”称,自己跟老公感情不好,要离婚,“他不给钱,我自己没工作没经济,生不了养不起”。
对于为何在网络上领养或送养?记者与数名群友交流后发现,双方都是因为“特殊情况”。
一名群友称:“我们夫妻都快到40岁了,没有自己的孩子,希望能领到一个男宝。”群友广东待产宝妈告诉记者,其堂哥结婚10多年没孩子,前年领养了一个宝宝。在群内,此类说辞成了领养一族的“特殊情况”。
记者发现,在群友发布领养信息时,有人会特意加上“拒绝高补”等语句,一名群友告诉记者,有些送养人会提出“低补”、“高补”等要求,具体金额得商量。而在记者与群内数名送养群友交谈后发现,只有一人提出“补偿”,但并未明言具体数额。在记者提出经济费用时,“宝妈”们都表示自己“不是在卖孩子”。
综合分析
法律对送养人、收养人都有严格标准限制
大多数人都知道,收养孩子需要到民政部门,而且必须符合收养标准。那么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什么样的人符合收养标准呢?正规的收养程序又是什么呢?
滑县法院法官魏成飞表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正规收养孩子的程序包括:1.提交材料,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交收养材料,2.审查,民政部门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审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3.发证,经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魏成飞解释说,综合法律规定,收养人需具备如下条件: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继父母领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如果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孩,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的限制;3.无子女,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继父母领养继子女、华侨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此限制;4.有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5.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6.领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领养。
而对于被送养的人则规定为: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作为被收养人。符合送养的孩子可以被送养到福利院或者符合条件的收养人。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网络预约可以视为手段,前提是送养、收养关系合法
既然送养和收养都应到民政部门登记,那么一些通过网络预约,私自协议送养、收养孩子的行为是否违法呢?
魏成飞认为,网络预约收养的行为未必就违法,可以把网络预约看作是一种手段,收养人和被送养人可以通过网络预约更方便快捷地获取自己需要的信息,但是送养和收养都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法官朱小旭解释,如果当事人通过网络平台或者其他途径私下进行收养,不仅违反法律规定,轻则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则可能触犯刑法。比如送养人为了非法获利将亲生子女送人抚养,并收取高额钱财,即以送养之名出卖亲生子女的行为,其行为就可能涉嫌拐卖儿童罪,若送养人具有抚养能力却拒绝或放弃法定抚养义务将自己亲生孩子送别人抚养,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可能构成遗弃罪。
少量的经济补偿是被法律允许的
在媒体报道的该新闻事件中,我们看到有些送养人表示可以给一定的经济补偿,这种经济补偿属于什么性质呢?是否可以等同于出卖呢?
朱小旭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2010年3月15日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16条规定,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论处。根据第17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出卖亲生子女,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论处:(1)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3)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同时规定,不是出于非法获利目的,而是迫于生活困难,或者受重男轻女思想影响,私自将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送给他人抚养,包括收取少量“营养费”、“感谢费”的,属于民间送养行为,不能以拐卖儿童罪论处。所以经济补偿的性质不能一概而论,如果送养人以营利为目的送养孩子,收取高额费用,则经济补偿就属于送养人的犯罪所得;如果送养人确实因能力所限,无法履行抚养义务,送养孩子过程收取了少量费用,因法律无禁止,这少量的经济补偿可以理解为正常的合法收入。
不合法的送养、收养关系,涉嫌犯罪的将面临法律的惩处
从法律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收养和送养都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必须符合相关规定,那么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和送养关系,相关部门会怎么处理呢?
魏成飞解释道,如果收养人、送养人、被领养人都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有关部门会督促收养人和送养人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子女登记。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有可能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由公安部门进行侦查,移送检察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当事人会受到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