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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做生意分红男子诈骗40余万元

发布时间:2016-12-27 15:05:18


    身边的事儿

    2013年3月份以来,王某虚构其在平顶山煤业集团某公司做进购材料设备生意的事实,编造进购材料、生意周转需要资金,挣钱后可以分红等理由,分多次在被害人朱某、宋某位于平顶山市卫东区某小区的家中骗取朱某现金30.8万元、骗取宋某现金17万元。

    2015年7月20日,王某在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被抓获归案,案发后赃款未追还。2016年2月18日至2016年4月26日期间,王某的家属共退赔宋某17万元,宋某对王某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

    结果

    日前,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经审理,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30.8万元。

    法理解析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民合法财产,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王某案发后积极退赔宋某17万元,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郭帅兵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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