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事儿
2012年,徐某在唐河县某镇某储蓄所取钱时,由于储蓄所业务员操作失误,误将徐某的4500元存款支付为4.5万元。储蓄所发现后找到徐某,要求其归还多支付的款项,但徐某拒绝归还。
无奈之下,储蓄所将徐某诉至唐河县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徐某归还不当得利。然而,徐某却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在接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还将家中财产转移,跟执行人员玩起了“躲猫猫”,企图躲避执行。法院执行人员经多方查找,始终未能找到徐某的踪迹。
2016年,唐河县法院将该案移送至唐河县公安局,以拒不执行判决罪追究徐某的责任。11月6日,躲藏3年的徐某出现在贵阳市火车站,在使用身份证时被铁路公安干警抓获。之后,唐河县法院执行干警在公安局的协助下奔赴贵阳市,将徐某带回并予以拘留。徐某慑于法律的威严,让家人代为退赔了储蓄所损失,并取得申请人的谅解。
结果
近日,唐河县法院以被告人徐某对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罪依法判处其拘役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