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孟津法院执行局、民一庭副庭长郭铁城分别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先进集体”、个人二等功荣誉称号。
孟津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执行局创新工作机制,整合执行队伍,强化执行措施,全体干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统一思想、鼓足干劲,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846件,已执结各类执行案件352件,执行标的达千万元。持续开展“凌晨围堵”集中执行活动42次,通过本院政务网站、政务微信、户外LED电子显示屏公布三批失信人名单100人,失信企业18家,拘留被执行人56人次,实际执结率提高了63.2%,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率提高了45.3%,有效推动了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民一庭副庭长郭铁城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每年结案超百件,主审的民事案件不但结案率达到100%,而且实现了无超审限、无发回改判、无错案和无上访缠诉的“四无”目标,得到了当事人、同事和领导的好评与肯定。2012年、2013年获得嘉奖、三等功;2014年全年办案超百件,被评为院办案标兵;2015年个人结案数居全院第一名;2016年个人结案数始终保持在全院前五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