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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法院:谢晓涛荣获县“爱国拥军十佳模范人物”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6-08-03 15:11:05


7月28日,孟津县双拥“双十佳”评选结果揭晓。县法院少审庭副庭长谢晓涛荣获“爱国拥军十佳模范人物”荣誉称号。

谢晓涛,孟津县人民法院少审庭副庭长,参加工作以来,多次受到上级表彰,2014年被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工作之余,经常参加院里组织的送法进军营活动,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生动易懂的案例,针对部队官兵普遍关心的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军人权益保护等问题进行分析和讲解,引导官兵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军人和军属的合法权益。

得知自己被评为“爱国拥军十佳模范人物”,晓涛同志有点激动,但在我们看来这并不意外。他感慨,多年的拥军实践,无形中让我同军人之间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军人披肝沥胆的作风感染了我,激励我努力工作,我的法律知识也帮助官兵们或多或少解决了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潜移默化中感受着军民的鱼水情深。今后会再接再厉,认真履职,以实际行动更好地做好双拥工作。

责任编辑:郭帅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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