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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法院十条措施狠抓案件质量

  发布时间:2010-05-12 16:55:07


    社会矛盾化解,是今年基层法院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孟津县法院为了做好这一工作,实现案结事了,采取十条措施,狠抓案件质量。

    一是把好立案关,对不属于法院管辖的案件依法引导当事人到有关部门进行解决。该立案而不予立案,不该立案而给予立案都要追究责任。二是坚持把调解结案作为解决纠纷的首要选择,设立调解能手专项奖,鼓励干警调解案件。在贯彻“调解优先”原则的同时,严禁违背事实、违背法律调解。三是合议庭审理案件时,严格落实合议庭成员集体负责制度,避免讨论案件走过场,遇到问题推卸责任。四是疑难复杂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实行集体会诊。五是裁判文书签发实行承办人、审判长、庭长、主管院长层层把关制度,改变过去由主管院长签发判决书、庭长签发调解书和裁定书的文书签发制度,所有裁判文书都由主管院长签发。六是组织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刑事审判法官进行案件研讨,对常规类型案件制定裁判标准,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保障司法的统一性。七是案件审理过程需要延长期限时,一律提前十日报院长批准,违者不与签发,按超审限案件进行处罚。八是加强监督检查,案件审结后五日内要装订好卷宗送交审判监督庭进行质量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能纠正的督促限期整改,问题严重要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九是定期对案件上诉情况、被二审发还改判情况、审判监督庭再审案件情况等进行通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督促案件质量提高。十是对信访案件进行责任倒查,属于案件质量问题,依法进行纠正,并对案件承办人进行责任追究。

    上述十项措施自2010年元月开始执行,四个月来以来,审理案件的质量明显提高了,调解结案的数量多了,审判人员的效率意识强了,文书制作方面的瑕疵少了,新办结案件基本没有当事人信访了,各项审判工作开展非常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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