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县编办批准,孟津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成立。
新成立的环境资源审判庭将采用刑事、民商事、行政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其主要审判职能是:审理第一审环境污染和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及环境监管失职犯罪的刑事案件;审理危害开放招商、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环境的刑事案件;审理第一审涉及大气、水、土壤等危害环境污染侵权纠纷的民事案件,涉及地质矿产资源保护、开发等有关权属争议纠纷的民事案件,涉及森林、内河、滩涂、湿地等自然保护、开发、利用等环境资源的民事纠纷案件,与开发招商、项目建设和涉企纠纷相关的案件;审理第一审涉及环境资源的行政诉讼案件。
随着全县开放招商和项目建设力度的加大,破坏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的案件时有发生。环境资源审判庭的设立顺应了这一社会形势,为建设宜居生存生活空间和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也为孟津经济社会发展增添了新内涵,注入了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