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下午,孟津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集中办理信用社清欠案件 全力服务金融业改革发展”活动进行动员部署。这是该院进一步加强金融案件办理工作,为金融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再誓师、再动员。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张国强对做好清欠案件办理工作提出六点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张国强为组长,常务副院长朱聚才、副院长朱建华、执行局政委王武伟为副组长,民二庭、执行局、法警队、刑庭、研究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和活动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二要快立快审。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清欠案件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自登记之日起3日内立案,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符合条件需要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及时办理。清欠案件原则上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高审判效率,审限一般不能超过4个月。
三要强力执行。执行局成立专案组,对现有涉及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案件进行集中排查,倾斜执行力量,穷尽执行手段,加大执行力度,集中办理,应执尽执。
四要加强联络。既要加强与中院活动办的联络,及时报送有价值的信息材料、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也要加强与信用社的沟通联络,及时分析、研判、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要公正司法。要吃透法律精神,严守法律底线,严格办案程序,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六要营造氛围。要发挥好政务网站、手机报、微信等信息发布平台的作用,对清欠活动进行政策宣传和正面引导,对活动取得成效和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对拒不执行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为清欠案件办理工作和信用社改革改制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