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下午,孟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国强在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聚才的陪同下,到城关镇缠阳村、狮子院村看望、慰问特困申请人程小丽、孙梨花和王新民(均为化名),为他们分别送去执行救助基金5000元,并送去了面粉、被子等生活必需品。
2012月7月,程小丽、孙梨花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重伤,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肇事者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附带赔偿程小丽经济损失35万余元,赔偿孙梨花经济损失6.9万余元。肇事者刑满后分文未负赔偿义务,程小丽、孙梨花经济拮据,生活不能自理。
而另一起案件的申请人王新民年逾古稀,其儿子在工地干活时因安全事故死亡,法院判王新民决责任方赔偿损失50余万元。王新民的儿媳照头领取赔偿款后,将王新民夫妇应得的20余万元也占为己有,至今杳无音讯。失去儿子的王新民雪上加霜,要求法院帮助其向儿媳讨回应得的赔偿款。
拿到救助款物的当事人一个个激动地说,谢谢法院,谢谢张院长,我们遭遇了不幸,但遇到了青天,可以安心过个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