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孟津县委书记黄玉国对法院服务大局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很好!县法院围绕全县大局,积极创新工作,主动搞好服务,应予肯定和表扬!望积极实践,扎实工作,以实际行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司法保障”。
1月27日孟津县委全会及经济工作会议召开之后,孟津法院立即召开专门会议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结合法院实际研究制定了孟法〔2015〕1号文件《孟津县人民法院关于为加快全县产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为全县“在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建设中有担当、走在前“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党组书记、院长张国强强调,黄书记的批示,既是对法院工作的肯定,同时也为做好今后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大家要以黄书记的批示为动力,发扬成绩,戒骄戒躁,更新观念,能动司法,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业绩,更加务实的作风,为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作出更加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