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孟津法院再次开展“雷霆”集中执行活动,刘某当场支付执行款7200元。
申请人许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是邻居,2000年因债务纠纷,许某将刘某告上法庭,法院依法判决刘某偿还欠款2900元及利息。判决书生效后,许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刘某则举家外出,音讯不明,法院中止执行。
1月14日上午,申请人向法院提供刘某的线索。执行干警当即将该案列入次日的“雷霆”行动果断出击,将被执行人通知到庭。通过说服教育,讲明其长期躲避执行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刘某惭愧不已,当场电话联系亲友筹足案件款本息合计7200元交给执行干警。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