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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法院六项措施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发布时间:2014-09-26 09:51:10


    人民法院内部安全防范工作是保证法官及其他干警人身安全,维护正常的审判和工作秩序的一项重要举措。孟津法院高度重视安保工作,今年以来,该院采取六项措施加大安保工作力度,取得一定成效,切实为审判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安全有效的警务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安防责任。年初专门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以常务副院长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机关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和安保小组,安保小组下设指挥组、综合协调组、宣传疏导组、警戒组、控制组、处置组和机动组,明确各组成员和职责,确保安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完善制度,健全安防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门卫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工作实施意见》、《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应急实施方案》等安全保障工作制度,审务保障部门加大督察力度,确保各项制度的有效贯彻落实,为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是提升素质,增强应对能力。承担主要安保职责的法警大队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保工作例会,学习安保知识;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军事化体能技能训练,每次训练不少于二十天,训练项目包括盾牌操、擒敌拳、实弹射击、基本体能训练等,不定期组织安保应急演练,全方位提升法警的安保意识和综合素质。

    四是完善装备,消除安全隐患。本着“提前预防、防患未然”的工作原则,为法警大队配齐配强了防暴头盔、防刺背心、防割手套、电警棍、网枪等警用装备,为院机关、审判庭和三个中心人民法庭安装了安检门,为办公区和家属院增装了77个电子监控摄像头,为办公区、审判区有安全隐患的场所安装了防护网,确保安保设施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五是明确重点,抓好关键环节。严格落实刑事案件值庭押解工作制度和庭审安检制度,按一名被告人配两名法警的比例调警押解值庭,对参加庭审的诉讼参与人及旁听人员,逐人逐项安全检查。对妨碍审判活动的可疑事件和可疑人员随时发现,随时处置。对影响大、矛盾突出的民商事案件和执行案件由相关庭室提前向院安保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提前安排庭审值班和安保应急工作,确保院机关、相关庭室干警和旁听庭审群众的安全。

    六是注重细节,确保机关安全。加强门卫值班责任,对外来人员及车辆,一律实行登记制度,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办公区与生活区。对查阅档案、阅卷的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入办公区。遇有重大活动,在大门口和机关办公楼大厅安排法警值班,外来人员一律先通过查验证件和安检方可进入审判区或办公区。对行为过激的当事人或信访人员,由安保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思想疏导、录音录像、处置应对工作,既避免矛盾激化,也为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收集好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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