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到拿到执行款不到15天时间,你们的高效司法让我看到了法律的公正严明,衷心感谢法官们!”拿到执行款的张某某激动地说。
张某某,女37岁,丈夫常年在外打工。为补贴家用,农闲时他就到村里的一家企业打工。谁知在剪功铜板带时突遭不幸,左手挤入机器发生绞轧事故,被鉴定为五级伤残。法院判决该公司一次性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358775元,但公司未履行裁判义务,张某依法向孟津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了解到,张某伤势严重,已花去巨额医疗费用,生活困顿,负债累累,亟需款项做进一步治疗。为使张某早日拿到执行款,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该企业做法律释明工作,讲明不履行生效裁判对其正常经营可能产生的各种不利后果。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终于使该企业意识到不履行赔偿义务的严重后果,遂多方筹措资金主动履行了判决。至此,这起涉留守妇女工伤赔偿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