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盟法庭通过电话录音形式调解一起劳务纠纷
作者:武玉杰 发布时间:2013-09-16 18:10:00
9月13日上午,会盟法庭在审理原告梁某诉被告雷某劳务纠纷一案时,本着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的原则,通过电话录音方式将该案成功调处。
法庭审理查明,2010年初,原告梁某为被告雷某干活,雷某欠梁某工资16000元未付。梁某多次讨要无果,遂诉至法院。开庭当日雷某因故未到庭,但向法庭打电话表示愿意履行付款义务,希望法庭能调解此事。合议庭征得原告方同意后,通过电话录音形式促使双方达成了分期付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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