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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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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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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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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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分配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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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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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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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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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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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豫0308执10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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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石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常洪灵等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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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蕾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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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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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贾华银行账户均被冻结,将其生活费转至其女儿王蕾柯名下银行卡内(以后生活费均发至该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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琚知非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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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