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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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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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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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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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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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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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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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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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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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豫030执17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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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诚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洛阳空港河海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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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鸿浩司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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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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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洛宸院30幢1单元103号以物抵债司法拍卖辅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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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博
0379-67912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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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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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豫030执17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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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诚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洛阳空港河海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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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鸿浩司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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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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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宝宸院23幢2单元302号司法拍卖辅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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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博
0379-67912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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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