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13 18:14:04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案外人

拟发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

联系方式

1

(2023)豫0308执恢676号

张记功申请白学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白洋

6400元

案款发放,发放给(2023)豫0308执恢676号纠纷一案。因该笔款项系退回被执行人最低生活保障,因被执行人白洋名下账户已冻结,无法支付被执行人最低生活费,现将款项发放给被执行人指定账户白洋名下银行账户。

郭洁红0379-63158110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2026年10月13日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