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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法院对缓刑人员进行回访考察

  发布时间:2013-05-30 16:11:16



    为切实做好缓刑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帮助他们重树自信,改过自新,重新做人,5月29日,孟津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蔡玲玲,少审庭庭长陆建奇到常袋乡半坡村、县城凯泰小区对2012年判处缓刑的周鹏华、杜维(均为化名)进行回访考察。

    回访中,蔡院长一行详细了解了他们的家庭生活状况、考察期间的学习、工作情况及帮教措施落实情况,听取了他们的思想汇报,并与他们进行了亲切交流。

    周鹏华,男,23岁,2012年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为了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其家人负债累累,周鹏华因此思想压力很大。

    杜维,男,41岁。2010年以来,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一诊所,经卫生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后仍无证行医,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个月,缓刑6个月。缓刑考验期内,杜维经过深刻反省认识到,国家的繁荣富强,人民的幸福安康,需要遵守一定的秩序和规则。自己干事创业,更要遵纪守法,这样才能在所从事的行业中如鱼得水,行动自如。谈到今后的打算,杜维感慨地说:“一定要守法创业,提高医术,济世安民,再也不做投机钻营的事情了。侥幸心理害人不浅啊”!

    蔡院长一行鼓励他们放下思想包袱,吸取教训,遵纪守法,重整旗鼓,好好做人。二名缓刑考察人员对法官们百忙之中登门回访深表感谢,表示会在余下的考察期内严格遵守考察纪律,认真学法,努力改造,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和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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