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17 11:16:03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案外人(分配案号)

拟发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1

(2026)豫0308执346

潘旭涛朱晓涛民间借贷纠纷

 

朱晓涛

8599.43元(为被执行人朱晓涛保留2026年4月至9月生活费

被执行人账户被冻结,提供亲属朱晓涛账户作为接收生活费账户

付晓程0379-63158124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年9月17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