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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01 14:45:06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其它案号

拟发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1

(2026)豫0308执701

雷建平申请陈冰冰劳务合同纠纷

(2026)豫0308执702

1396.62

同一被执行人案款分配,702案件申请参与分配

付晓程0379-63158124

2

(2026)豫0308执701

雷建平申请陈冰冰劳务合同纠纷

(2026)豫0308执978

2996.58

同一被执行人案款分配,978案件申请参与分配

付晓程0379-63158124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9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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