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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18 14:35:08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其他案号

拟发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1

2026)豫0308执恢179号

李进国申请执行崔松霞、马海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42684.13

申请执行人李进国依据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豫0306民初137号民事调解向孟津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孟津区法院(2026)豫0308执1018号案件向本案下发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提取本案执行款42684.13元

卢柏闻

63158141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年8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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