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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07 15:22:51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其他案号

拟发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1

2026豫0308执恢120号

高波与郑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116775.19元

孟州市人民法院(2025)豫0833执178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吕亚琼63158141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年8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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