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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04 09:23:12


序号

案号

当事人及案由

申请执行标的额

合并执行占比

本次应付金额(元)

备注

1

(2024)豫0308执00360号 (2026)豫0308执恢160

申请执行人:中工(大连)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 人:沈阳腾越建筑工程有限 公司

1040608.02

11.03%

71390.63

 

2

(2024)豫0308执00361号

申请执行人:菏泽牡丹区银 帆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被 执行人:沈阳腾越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1775138.06

18.82%

121782.86

 

3

(2024)豫0308执00362号

申请执行人:菏泽牡丹区银 帆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被 执行人:沈阳腾越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757541.02

8.03%

51970.90

 

4

(2024)豫0308执02050号

申请执行人:菏泽牡丹区银 帆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被 执行人:沈阳腾越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2826477.13

29.97%

193909.68

 

5

(2025)豫0308执00918号

申请执行人:菏泽牡丹区银 帆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被 执行人:沈阳腾越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245284.5

2.60%

16827.68

 

6

(2025)豫0308执00933号

申请执行人:中工(大连)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 人:沈阳腾越建筑工程有限 公司

820291.97

8.70%

56275.91

 

7

(2025)豫0308执00934号

申请执行人:中工(大连)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 人:沈阳腾越建筑工程有限 公司、江西腾昌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

1964934.83

20.84%

134803.82

 

 

合计

 

9430275.53

 

646961.48

 

陕州区碧桂园·陕州府68号楼1单元202001户房产拍卖款项合并执行分配款项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202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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