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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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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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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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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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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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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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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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及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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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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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豫0308执4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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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驰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代金玲、白明星追偿权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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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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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拍卖撤销,退还买受人竞买款18450元,该款退还至洛阳标航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程利红名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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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博
0379-67912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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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