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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21 17:56:05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案外人

拟发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1

2026)豫0308执1029

洛阳石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常齐飞、常洪灵、贾华、常小飞

王蕾珂

2800

被执行人贾华银行账户均被冻结,将其生活费转至其女儿王蕾珂名下银行卡内

琚知非0379-63158114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年7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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