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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17 16:01:54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案外人

拟发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1

20260308执恢260号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申请郑妮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马素云

14700

被执行人郑妮妮有固定工资,且名下银行账户均被冻结,需为其保留生活费发放至至其亲属马素云银行账户中,根据其收入情况每月为其保留生活费2100元,本次发放为2026年1月-7月(本次公示后,本案生活费发放如无变动不再重复公示)

谢明星0379-67900823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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