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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08 15:04:52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案外人

拟发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备注

1

2026)豫0308执991号

王元章与张鹏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裴建勋

1672元

向被执行人张鹏辉发放生活费,因其名下账户全部被冻结,提供裴建勋的银行账户领款

李文博

0379-67912285

 

2

2026)豫0308执256号

孔繁华与洛阳龙辇居停车设备有限公司

2021)豫0308执2492号

150000

根据(2021)豫0308执249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第三方租金转付至该案

李文博

0379-67912285

 

3

2026)豫0308执147号

史新芳与许献伟、王素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许源清

3300

向被执行人王素贞发放2026年5月、6月生活费,因其名下账户全部被冻结,提供许源清的银行账领款

李文博

0379-67912285

 

4

(2026)豫0308执1020号

李天逸、孙逸露申请孙二庄抚养费纠纷

孙逸露申请孙二庄抚养费纠纷

7550元

被执行人误将应转入(2026)豫0308执1396号案件的案款7550元转入(2026)豫0308执1020号案件,需进行案款分配

杜英丽

0379-63158124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年7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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