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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29 17:14:00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案外人

拟发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备注

1

2026)豫0308执154号

河南御园置业有限公司与洛阳双贤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

2026)豫0308执812号

265312.05元

案款分配

李文博

0379-67912285

 

2

2026)豫0308执154号

河南御园置业有限公司与洛阳双贤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

2026)豫0308执24号

27839.4元

案款分配

李文博

0379-67912285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2026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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