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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26 17:47:39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案外人

拟发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

联系方式

1

2026)豫0308执1337号

郭馨逸申请洛阳龙岫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

张星星

18496.01元

案款发放给(2026)豫0308执1337号生命权纠纷一案,因领取该笔款项的申请执行人系未成年人,现将上述款项发放给申请执行人的法定代理人张星星名下。

顾默0379-63158152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2026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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