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中院 “倡导诚信、见证执行”集中活动月会议精神,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教育和惩戒力度,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我院采取六项措施认真做好“倡导诚信、见证执行”集中活动月工作:
成立一个组织。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代院长张国强为组长,以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聚才,党组成员、副院长兼执行局长宁一峰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及活动办公室,制订了符合该院实际的活动实施方案,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进行了精心部署和周密安排。
强化一个保障。活动期间,全院人力物力财力向执行工作倾斜,切实搞好立执联动、审执联动和警执联动“三个联动”,严格落实“五定”原则,即定包案领导、定承办人、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执行目标,同时从其他业务庭室抽调2名年富力强的干警和2辆车况良好的警车充实到执行一线,增加执行硬件装备和执行力量,确保活动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搞好一次集中执行。执行局要在2日内筛选出10起以上拖欠劳动报酬、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交通肇事赔偿款等涉及民生和弱势群体的案件进行集中执行,届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监督员、律师代表、基层组织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见证执行过程。同时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对不少于2起的典型案件进行集中宣传,为活动的顺利开展造势助威。
搞好一次集中曝光。活动期间,执行局要筛选出10名以上有能力执行而长期逃避执行、拖延执行、抗拒执行、涉嫌拒执罪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孟津电视台、新孟津、本院政务网站等媒体公布曝光,对拒执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开展一次执行款集中发放活动。要在一周内开展一次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届时邀请县领导、市中院领导和新闻媒体参加。
建立一个执行联动机制,加大与公安、检察、工商、税务、银行、国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力度,建立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法院主导、多方参与,通力协作,积极配合的执行工作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