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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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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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执行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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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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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分配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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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分配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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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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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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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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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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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豫0308执恢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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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全发申请执行与杨大梅、洛阳中德盛置业有限公司、河南天怡置业有限公司、张卫利服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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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豫0308执恢7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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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577.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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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豫0308执恢12号与(2024)豫0308执恢765号案件系同一被执行人,现(2026)豫0308执恢12号案件已私下履行完毕,扣划被执行人洛阳中德盛置业有限公司的案款未发放,(2024)豫0308执恢765号案件未执行完毕,故将(2026)豫0308执恢12号执行款357,577.05元发放至(2024)豫0308执恢765号案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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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剑永
6790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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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