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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15 16:36:41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案外人

拟发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备注

1

2026)豫0308执恢120号

高波与郑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河南鸿浩司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938元

涉案房产拍卖辅助费

吕亚琼0379-63158141

 

2

2026)豫0308执恢120号

高波与郑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中国农业银行西工支行

227326.91元

拍卖被执行人名下房产优先受偿权。

吕亚琼0379-63158141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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