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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08 16:34:46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案外人(分配案号)

拟发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1

(2026)0308943

潘寿芳申请杨配贤劳务合同纠纷

(2026)0308942张砖头

682.5

同一被执行人案款分配,942案件出具协执扣留、提取剩余案件款

付晓程0379-63158124

2

(2026)0308943

潘寿芳申请杨配贤劳务合同纠纷

(2026)03081209韩四宏

2797.5

同一被执行人案款分配,1209案件出具协执扣留、提取剩余案件款

付晓程0379-63158124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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