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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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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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执行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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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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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分配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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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分配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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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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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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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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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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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豫0308执12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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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弯弯申请安宗辉民间借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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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豫0308执1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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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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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2026)豫0308执1250号与1251号均为中院指定由老城法院交叉至我院执行,执行过程中,老城法院原案件新收案款应转至我院案件中,在转移过程中,将(2026)豫0308执1251号案件款2900元转至(2026)豫0308执1250号账户内,应将(2026)豫0308执1250号账户内的2900元转至(2026)豫0308执1251号案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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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平0379-6315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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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