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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03 11:35:30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分配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接受分配案号

拟分配金额(元)

分配事由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备注

1

2026)豫0308执1250号

闫弯弯申请安宗辉民间借贷纠纷

2026)豫0308执1251号

2900元

因(2026)豫0308执1250号与1251号均为中院指定由老城法院交叉至我院执行,执行过程中,老城法院原案件新收案款应转至我院案件中,在转移过程中,将(2026)豫0308执1251号案件款2900元转至(2026)豫0308执1250号账户内,应将(2026)豫0308执1250号账户内的2900元转至(2026)豫0308执1251号案件中。

李平0379-63158129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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