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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01 10:05:43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案外人

拟发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

联系方式

1

2025)豫0308执2129号

孟津文乐置业有限公司申请牛继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河南鸿浩司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772元

案款发放,发放给(2026)豫0308执2129号纠纷一案。因该笔款项系河南鸿浩司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司法拍卖辅助费,现将该款项发放给河南鸿浩司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郭洁红0379-63158110

2

2025)豫0308执2250号

孟津县文乐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崔辉辉追偿权纠纷一案

河南鸿浩司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615元

案款发放,发放给(2025)豫0308执2250号纠纷一案。因该笔款项系河南鸿浩司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司法拍卖辅助费,现将该款项发放给河南鸿浩司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下。

郭洁红0379-63158110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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