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5月22日组织了物业服务项目的询价采购。询价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评审,按照询价小组评定推荐意见,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1. 采购单位: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2. 询价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5月18日
3. 评审日期:2026年5月22日
4. 成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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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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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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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清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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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9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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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询价小组成员
韩晓君 温建坡 马孟娜
6. 其他补充事项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现场方式向采购单位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文件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7.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韩主任
联系电话:63158106
地址:洛阳市孟津区朝阳大道与咸宁路交叉口东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