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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5 17:42:54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案外人

拟发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备注

1

2025)豫0308执恢111号

王庄、王梦玉、王蒙蒙杨向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2022)豫0308执恢574号

3541元

根据本院(2022)豫0308执恢57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王庄应得案件款转至指定账户

李文博

0379-67912285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年5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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