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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06 09:17:27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案外人

拟发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1

2023)豫0308执恢741号

河南孟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朱望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白洋

7500元

因被执行人银行卡均被冻结,申请将生活费发放至其儿子白洋卡内(2025年11月至2026年4月),以后均发至此卡内

琚知非0379-63158114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年5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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