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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23 15:29:43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案外人

拟发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备注

1

2026)豫0308执911号

乔怡婷申请乔津龙抚养费纠纷

谢晓莎

3300元

因乔怡婷为未成年人,由其母亲谢晓莎代为领取案款

李平0379-63158129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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