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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17 17:19:40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案外人

拟发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1

20250308执恢178号

原告李天海诉被告河南壹号大宅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下简

称大宅家居公司)、尚伟纺、尚娜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2086

系该法院(2026)苏0506执132号执行费

吕亚琼

0379-63158141

2

20250308执恢178号

原告李天海诉被告河南壹号大宅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下简

称大宅家居公司)、尚伟纺、尚娜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

河南鸿浩司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480元

拍卖辅助服务费

吕亚琼

0379-63158141

3

20250308执恢178号

原告李天海诉被告河南壹号大宅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下简

称大宅家居公司)、尚伟纺、尚娜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117570元

系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案涉房产拍卖款中扣除相关费用后属于许正伟的份额。

吕亚琼

0379-63158141

4

20250308执恢178号

原告李天海诉被告河南壹号大宅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下简

称大宅家居公司)、尚伟纺、尚娜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

杨春

4600元

案涉房产承租人剩余租金及押金

吕亚琼

0379-63158141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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