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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14 17:06:45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案外人

拟发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1

2025)豫0308执126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孟津支行申请韩亚信用卡纠纷

赵静娟

4500

被执行人韩亚有固定收入,且名下银行账户均被冻结,根据其收入情况,为其每月保留1500元必要生活费用,发放至其亲属赵静娟账户内。本次发放为2026年1-3月(本次公示后,本案生活费发放如无变动不再重复公示)

谢明星0379-67900823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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