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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张国强同志为孟津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发布时间:2013-04-16 16:02:55



    4月12日,在孟津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张国强同志被任命为孟津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张国强在会上作了供职发言,他表示,调任孟津工作,是自己人生和工作上的一个新起点,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今后将努力做到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忠于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要求,以身作则,清廉聚人,律己服人,求真务实,尽心尽力,勤奋工作,以实际行动汇报党和人民的信任与期望。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同时也向法院全体同志学习,向孟津人民学习,不断提升自己。三要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切实提高审判质效,注重服务和保障民生。四是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人民满意度,提升法院整体形象。五是积极主动向人大汇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法院工作始终处于党的领导和人民的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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