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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17 10:23:50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案外人

拟发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1

(2023)豫0308执3274号

河南省耿力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与金牛区宝强商贸部买卖合同纠纷

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五公司双江口泄洪系统项目经理部

453,749.70  

因执行依据被撤销申请执行回转给交款人

顾默

0379-63158152

 

 

2

(2024)豫0308执恢668号

 

董国锋罚金

河南鸿浩司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724元

辅助拍卖公司辅拍费

顾默

0379-63158152

3

(2024)豫0308执1505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许脖脖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张润先

2850

被执行人许脖脖有固定收入,且名下银行账户均被冻结,根据其收入情况2025年8月-2026年2月保留必要生活费用发放至其亲属张润先账户内

谢明星0379-67900823

4

2025)豫0308执214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与黄丹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黄肖桢

5400

被执行人黄丹峰有固定收入,且名下银行账户均被冻结,根据其收入情况其每月保留1350元必要生活费用,本次为发放2025年11月至2026年2月,需发放至其亲属黄肖桢账户内(本次公示后,本案生活费发放如无变动不再重复公示

谢明星0379-67900823

5

2025)豫0308执214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与黄丹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黄肖桢

1300元

被执行人黄丹峰有固定收入,且名下银行账户均被冻结,现需为其保留必要医疗费用发放至其亲属黄肖桢账户内

谢明星0379-67900823

6

2025)豫0308执恢107号

河南孟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张向阳借款合同纠纷

赵麦红

10000

被执行人张向阳有固定收入,且名下银行账户均被冻结,综合考虑其收入情况、需赡养人情况,为其每月保留2500元必要生活费用发放至其亲属赵麦红银行账户中,本次为发放202512月-2026年3月,共4个月(本次公示后,本案生活费发放如无变动不再重复公示)

谢明星0379-67900823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年3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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