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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周祭典邻居帮忙 飞来横祸责任共担

  发布时间:2013-04-12 08:48:00


    本是互帮互助的好邻里,却因一场意外反目成仇。近日,这起因邻居义务帮工发生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在我院成功调处,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赵某与于某是邻居,平时关系甚好。2011年12月23日,于某为父亲过三周年祭奠仪式时,让赵某开三轮车无偿帮忙接送纸扎及乐队人员。因行驶途中未保持安全车速,导致车辆侧翻,造成乐队人员谢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赵某负全部责任。在赵某交通肇事犯罪一案审理中,谢某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赵某赔偿谢某家属50000元(已履行),为向于某追偿该损失,赵某起诉。

    我院审理认为,赵某为于某义务帮工的行为成立,期间所受损失可以向于某追偿。赵某无证驾驶农用三轮车载人载物发生交通事故有重大过错。双方对事故损失都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番释法析理工作之后,原本尖锐对立的矛盾双方有了调解意向,合议庭趁热打铁,以诚感人,以理服人,以情攻心,终于促使他们达成由于某一次性付给赵某13000元的赔偿协议,并于领取调解书时已经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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