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16 09:54:45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案外人

拟发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1

2025)豫0308执1008号

洛阳紫东石化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洛阳吉通新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赵中舟、樊连云、卢红卫借款合同纠纷

河南鸿浩司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000元

被执行人卢红卫名下位于孟津区吉利望京汇的3幢255号、5幢A376号、5幢276号商铺拍卖成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需向拍辅机构支付服务费

琚知非0379-63158114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年3月16日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