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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09 11:43:23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案外人

拟发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1

(2023)豫0308执137号

王聪聪与贾菲菲、王冬冬民间借贷纠纷

卫禅

3000

被执行人王冬冬有固定收入,且名下银行账户均被冻结,根据其收入情况2025年10月-2026年2月共保留3000元必要生活费用。

谢明星0379-67900823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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