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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03 09:21:32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案外人

拟发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1

2024)豫0308执恢349

关静帆申请执行关捷合同纠纷

程小静

121271.5元

房屋共有人,房产处置完毕应支付给房屋共有人的款项。

郭洁红0379-63158110

2

2024)豫0308执恢349

关静帆申请执行关捷合同纠纷

河南安度司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800元

房屋处置完毕拍服公司的司法拍卖辅助费用

郭洁红0379-63158110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年3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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