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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他案分配案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25 09:57:24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他案分配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他案案号(案外人)

案件名称

拟分配金额(元)

案款分配事由

承办人及

联系方式

1

(2023)豫0308执3413号

许向辉与刘剑峰返还原物纠纷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2026)豫0311执553号

贾亚鹏与许向辉合伙合同纠纷一案

138784.5

申请执行人许向辉洛龙法院中,有作执行人的案件138784.5是洛龙法院的协助执行案款。

成剑永0379-63158141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年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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